一、范圍
本作業指導書適用于套管(含純瓷型、充油型、油紙電容型、膠紙電容型、復合外套干式電容型、固體絕緣套管)絕緣試驗,規定了交接驗收試驗、預防性試驗、大修后試驗項目的引用標準,儀器設備要求、作業程序和方法、試驗結果判斷方法和試驗注意事項等。該試驗的目的是判定套管的絕緣狀況,能否投入使用或繼續使用。制定本作業指導書的目的是規范絕緣試驗操作、保證試驗結果的準確性,為設備運行、監督、檢修提供依據。被試設備所涉及的絕緣油的試驗不在本作業指導書范圍內,請參閱相應作業指導書。
二、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作業指導書的引用而成為本作業指導書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哉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作業指導書,然而,鼓勵根據本作業指導書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作業指導書。
GB/T4109 高壓套管技術條件
GB50150 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氣設備交接試驗標準
三、安全措施
為保證人身和設備安全,應嚴格遵守DL408《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發電廠和變電所電氣部分)》中有關規定。
為保證人身和設備安全,在進行絕緣電阻測量后應對試品充分放電。
在進行tgδ及電容測量時,應注意高壓測試線對地絕緣問題。
在進行交流耐壓試驗和局部放電測試等高壓試驗時,要求必須在試驗設備及被試品周圍設圍欄并有專人監護,負責升壓的人要隨時注意周圍的情況,一旦發現異常應立刻斷開電源停止試驗,查明原因并排除后方繼續試驗。
四、試驗項目及程序
1、套管絕緣試驗包括以下試驗項目
a) 絕緣電阻測量;
b) 主絕緣及電容型套管末屏對地的tgδ及電容量測量;
c)110kV及以上電容型套管的局部放電測試;
d) 交流耐壓試驗。
2、試驗程序
2.1應在試驗開始之前檢查試品的狀態并進行記錄,有影響試驗進行的異常狀態時要研究,并向有關人員請示調整試驗項目。「
2.2詳細記錄試品的銘牌參數和出廠參數。
2.3應根據交接或預試等不同的情況依據相關規程規定從上述項目中確定本次試驗所需進行的試驗項目和程序。
2.4一般情況下,應在絕緣電阻測量之后再進行介質損耗及電容量測量,這兩項試驗數據正常的情況下方可進行試驗電壓較高的局部放電測試和交流耐壓試驗;交流耐壓試驗后宜重復進行局部放電測試或介質損耗及電容量測量,以判斷耐壓試驗前后試品的絕緣有無變化。推薦的試驗程序如圖1所示。
2.5試驗后要將試品的各種接線、末屏、蓋板等進行恢復。
五、試驗方法及主要設備要求
1、絕緣電阻測量
1.1使用儀器
2500V絕緣電阻測量義(又稱絕緣兆歐表)
1.2測量要求
主絕緣的絕緣電阻,電容型套管末屏對的絕緣電阻。
1.3試驗結果判斷依據
a) 主絕緣的絕緣電阻:110kV以下電壓等級的套管一般不低于5000MΩ,110kV及以上電壓等級的套管一般不低于10000MΩ。
b) 末屏對地的絕緣電阻:應不低于1000 MΩ。
1.4注意事項
試驗時應記錄環境濕度。某些情況下測量時需要將外絕緣的幾個傘裙進行清潔,或將外絕緣泄漏采取屏蔽措施。
2、主絕緣及電容型套管末屏對地的tgδ及電容測量
2.1使用儀器
電容/介質損耗電橋(或自動測量儀)及標準電容器、升壓裝置(有的自動介損測量儀內置10kV標準電容器和升壓裝置);現場用測量儀應選擇具有較好搞干擾能力的型號,并采用倒相、移相等抗干擾措施。
2.2測量方法
測量電容型套管的主絕緣時,法蘭等接地,末屏接測量儀信號端子,采用正接線測量,測量電壓10kV;其余情況若無法進行正接線測量則用反接線。當末屏對地絕緣電阻低于1000MΩ時應測量末屏對地的tgδ,測量電壓2kV。平放保存 1年以上的油紙電容型套管應進行額定電壓下的tgδ測試。
2.3試驗結果判斷依據
a) 主絕緣20℃時的tgδ值不應大于表1中數值。油紙電容型套管的tgδ一般不進行濕度換算,末屏對地的tgδ不大于2%;復合外套干式電容型客的tgδ值限值參閱其出廠技術條件。
表1 主絕緣的tgδ值(20℃)
電壓等級kV |
20~35 |
110 |
220~500 |
|
交 接 時 |
充油型 |
2.5 |
1.0 |
1.0 |
油紙電容型 |
0.7 |
0.7 |
0.5 |
|
膠紙電容型 |
1.5 |
1.0 |
1.0 |
|
大 修 后 |
充油型 |
3.0 |
1.5 |
1.5 |
油紙電容型 |
1.0 |
1.0 |
0.8 |
|
膠紙電容型 |
2.0 |
1.5 |
1.0 |
|
運 行 中 |
充油型 |
3.5 |
1.5 |
1.5 |
油紙電容型 |
1.0 |
1.0 |
0.8 |
|
膠紙電容型 |
3.0 |
1.5 |
1.0 |
b) 當tgδ與出廠值或上一次測量值比較有明顯變化或接近上述限值時,應綜合分析tgδ與濕度、電壓的關系,必要時進行額定電壓下的測量。當tgδ隨濕度升高明顯變化,或試驗電壓同10kV升到Um/√3,tgδ增量超過≤0.3%時不應繼續運行;試驗電壓由0.5 Um/√3升到Um/√3,tgδ增超過±0.1%時不應繼續運行。
c) 電容型套管的電容值與出廠值或上一次測量值的差別超過±5%時應查明原因。
d) 與歷史數據相比,tgδ變化量超過±0.3%時建議取油進行分析。
2.4注意事項
試驗時應記錄環境濕度、溫度。測量完成后恢復末屏接地。
3、110kV及以上電容型套管的局部放電測試
3.1使用儀器
局部放電高電壓試驗變壓器及測量裝置(電壓測量總不確定度感±3%)、局部放電測量儀。
3.2試驗方法
先將電壓升至預加電壓(最高工作電壓Um),維持5s后,將電壓降至局部放電測量電壓(變壓器及電抗套管的局部放電測量電壓為1.5 Um/√3,其他套管局部放電測量電壓為1.05 Um/√3),維持5min進行局部放電測量。
局部放電試驗也可結合耐壓試驗進行,即在耐壓60S后不將電壓回零,而是直接將電壓降至局部放電測量電壓進行局部放電測量。
3.3試驗結果判斷依據
在測量電壓,油紙電容型的局部放電量應不大于10pC(運行中套管的局部放電量不大于20pC);膠紙電容型不應大于250pC(非變壓器、電抗器套管不應大于100pC)。
3.4注意事項
a) 試驗時應記錄環境濕度,相對濕度超過80%時不應進行本試驗。
b) 升壓設備的容量應足夠,試驗前應確認高壓升壓等設備功能正常。
c) 所用測量儀器、儀表在檢定在效期內,局部放電測試儀及校準方波發生器應定期進行性能校核。
d) 對變壓器及電抗器套管進行耐壓試驗時,其下部必須浸入一合適的油筒內,注入筒內的油應符合油質試驗的有關標準,并靜置后才能進行試驗。穿墻或其他形式套管不需要放入油筒。
e) 試驗前應保證試品有足夠的靜置時間,500kV設備靜置時間大于72h,220kV設備靜置時間大于48h,,11 0kV及以下設備靜置時間大于24h。
4、交流耐壓試驗
4.1 使用儀器
高電壓試驗變壓器及測量裝置(電壓測量總不確定度≤±3%)。
4.2 試驗方法及試驗結果判斷依據
50Hz交流耐壓60S,應無內外絕緣閃絡或擊穿,交接時或大修后交流耐受電壓值見表2。
表2 交流耐受電壓值 kV
額定電壓 |
3 |
6 |
10 |
15 |
20 |
35 |
110 |
220 |
500 |
|
最高工作電壓 |
3.6 |
7.2 |
12 |
18 |
24 |
40.5 |
126 |
252 |
550 |
|
變壓器/電抗器套管 (油紙電容型) |
23 |
27 (18) |
38 (25) |
50 |
59 |
85 |
180 |
356 |
612 |
|
穿墻套管 |
純瓷或純瓷充油 |
25 |
30 (20) |
42 (28) |
55 |
65 |
85 |
180 |
360 |
630 |
固定有機絕緣 |
23 |
27 (18) |
42 (25) |
50 |
59 |
85 |
180 |
356 |
612 |
|
注1:括號內為低電阻接地系統; 注2:110kV及以上電壓等級的套管如果現場不具備條件時可不進行耐壓試驗 |
4.3 注意事項
a) 試驗時應記錄環境濕度,相對濕度超過80%時不應進行本試驗。
b) 升壓設備的容量應足夠。試驗前應確認高壓等設備功能正常,所用測量儀器、儀表在檢定有效期內。
c) 對變壓器及電抗器套管進行耐壓試驗時,其下部必須浸入一合適的油筒內,注入筒內的油應符合油質試驗的有關標準,并靜置后才能進行試驗。
d) 試驗前應保證套管有足夠的靜置時間,參見5.3.4 e)。
e)35kV及以下純瓷穿墻套管可隨母線絕緣子一起耐壓。
f) 耐壓試驗后宜重復進行主絕緣的介質損耗及電容量測量和局部放電試驗,注意耐壓前后應無明顯變化。
六、原始記錄與正式報告
1、對原始記錄與正式報告的要求
a)原始記錄的填寫要字跡清晰、完整、準確,不得隨意涂改,不得留有空白,并在原始記錄上注明使用的儀器設備名稱及編號。
b)當記錄表格出現某些“表格”確無數據記錄時,可用“/”表示此格無數據。
c)若確屬筆誤,出現記錄錯誤時,允許用“單線劃改”,并要求更改者在更改旁邊簽名。 d)原始記錄應由記錄人員和審核人員二級審核簽字;試驗報告應由擬稿人員、審核人員、批準人員三級審核簽字。
e)原始記錄的記錄人與審核人不得是同一人,正式報告的擬稿人與審核/批準人不得是同一人。
f)原始記錄及試驗報告應按規定存檔。
2、原始記錄的內容及格式
相關試驗設備:串聯諧振 高壓試驗設備 JFY-H數式局部放電檢測系統